财经科技

兆丰前理专7年挪用客户6340万 金管会开罚600万

2019/07/15
兆丰银前理专自100年开始,7年挪用14位客户共达6340万元的存款,在去(107)年因客户举发而爆出。金管会今天宣布,兆丰银未确实执行及建立内控制度,也未确实执行内部查核,有碍健全经营之虞,因此处罚兆丰银600万元,并解除违法挪用客户存款的兆丰理专的职务。
 
金管会表示,此案是兆丰银台中丰原分行前理专,利用客户对他的信任及疏于对帐的习惯,伺机取得客户盖妥印鉴且签名的空白取款单,以临时无折提款、或透过行外传真的方式,挪用14名客户存款款项、合计高达6340万元。其中有位客户察觉有异,向兆丰银提出疑问,兆丰银进行彻查后才发现此弊案。
 
银行局副局长庄琇媛说,依法最高可罚1000万元,考虑此理专作案时间长达7年、金额也很高,但兆丰银接获客户申诉后立即全面清查、快速反应,因此裁处600万元。
 
庄琇媛说,针对无褶提款,应有更多照会、查证等控管措施,兆丰银在内控上,没有落实再做照会动作,内控制度也有不足。兆丰银事后除垫还客户遭挪用的存款,立即将理专解职并移送,相关人员进行惩处,也提出理专管理和轮调制度的改善措施。
 
兆丰银行表示,去年5月底对帐期间,主动发现丰原分行张姓行员私自挪用客户存款情事,案发后第一时间即由稽核处派员办理项目查核积极查证,采取最负责态度,由分行主管亲向受害存户致歉与说明外,遭挪的存款也已垫还客户,确保客户权益不受任何影响。
 
兆丰银行指出,此案已由台中地检署侦结并将张姓理专起诉,兆丰银行除对张姓行员立即予以停职处分外,也已就缺失情节的轻重核予相关人员申诫、记过等处分,以兹警惕。
 
本案发生后,兆丰银行各相关单位除立即对案关缺失事项深切检讨,并已订定各项防弊措施及强化管控机制积极进行改善,同时加强各项查核工作,强化行员教育训练,以杜绝类似情事发生。
回到新闻列表